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6号)要求及淄博市教育局的《关于举办淄博市第二十一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的通知》、《沂源县第二十一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举办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第二十一届学生“百灵”艺术节。
以班级、社团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节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让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人人都参与、班班有节目、校校有展示”的良好氛围。努力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平台。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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