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通知要求,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针对残障学生的特殊性,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学校领导带班督查制度。为让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的进行,学校从周一至周五实行了以校长带头的领导班子带班督查制度,以加强各方面工作的监控。二是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制度。智障学生自我约束力差,导致在管理上存在较大难度,为让学生在校度过安全的每一天,学校制定并出台了《沂源特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制度》,将班主任、任课教师和生活辅导员的工作分解成时间段,对学生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三是实行课堂最后一分钟安全提醒制。在每节课的最后一分钟,要求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只有时时刻刻、反反复复的对学生进行教育、提醒,学生才能有印象并记忆,让每名学生都成为“安全小卫士”。四是落实后勤保障责任制。由于学校多数学生在校食宿,学校针对学生的饮食实行了“双签”制度,即学校与后勤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与食品销售点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食品的卫生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