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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收费行为。全面落实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和两免一补等教育政策,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教育负担。要求每位班主任不得私自设立名目收取班级费用。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以设立康复班、特长班等名义变相收取学生费用。明确要求,及时公布收费情况,将收费置于家长、社会监督之下。二是规范用书管理。规范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由教务处统一把关、征订,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教学用书之外的教辅资料,规范管理,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收费治理工作良好氛围。三是规范教师行为。建立健全加强对教师有偿补课管理的规章制度,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社会承诺制度,按照“两规三禁”的要求向社会、向家长做出公开承诺。自觉抵制各种违规办学、收费行为,保证教师认真践行职业行为规范,不组织、不参与并抵制有偿补课行为。四是规范课程管理。充分挖掘特教教育资源,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国家培智学校新课程要求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尤其要以生活为核心进行教育教学。努力构建一般性课程和选择性课程两部分组成的培智学校课程体系,满足特殊学生的发展需求。课程设置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保障特殊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