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特教中心“四结合”加强法制教育

时间:2011-12-21 14:14:55  来源:  作者:韩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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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紧密结合,在校本教材中渗透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二是与特色教育相结合。利用心理咨询室,针对学生思想、行为和心理特点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及时引导和教育,防止过激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栏、学校网站、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途径宣传法律常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三是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加强警校共育,聘请般阳路派出所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指导学校的依法执教工作,加强治安巡逻,防范校园侵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四是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会、家长讲座、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交流,建立家校统一的教育体系,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正确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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