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平先)10月30日,兴山特校全体师生齐上了一节特殊的法制教育课。与以往不同的是,授课者由老师换成了“警察叔叔”。
主讲人由该校法制副校长、兴山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董怀德担任。只见一身警服的警察叔叔走上讲台,帽子上的警徽和制服上的肩章在灯光下熠熠生辉,让本已庄严的形象增添了几分威严,偌大的多功能教室一下子就安静下来。董警官从什么是违法讲起,以生动形象的比喻,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活中的现实案例,告诉同学们什么是违法,违法后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并且让大家知晓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最后,董警官要求大家“在校遵守校规校纪,听老师的话,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尊敬父母长辈,听父母的话,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好公民。”
“以前老师就告诉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娃娃,今天听了警察叔叔的讲座,我更加明白了不能犯法,犯法就要失去人身自由,是要坐牢的。”启聪班小超同学由衷地感慨。
该校重视师生的法制教育,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进校普法讲座,利用班会时间有选择的让学生观看法制节目,定期带学生走进县法院旁听。这些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自觉遵纪守法的能力,培育了一大批优秀小公民,学校也获得了县“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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