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与教师签订私家车安全责任书

时间:2015-03-10 13:57:41  来源: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  作者:柳希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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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与教师签订私家车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教职工私家车管理,维护校内正常的通行秩序,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私家车管理,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于2015年3月8日在会议室专门召开了学校私家车车主会议,并与私家车主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对车主提出了具体要求:
1、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应尽量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进出校门口时,必须慢速行驶,限速在ÿ小时5公里左右;
2、教职工的私家车驶入校园必须在学校规定停车区域的指定车λ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者,一经发现,将禁止车辆入校;
3、遇到学生应让学生先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行使,倒车时请看清车后情况,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校一律不准鸣笛,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练车和试刹车。
4、停放在校园内的教职工私家车,请自行管理好车辆及车内财物;发生车辆及车内财产损失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各教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酒后驾车,要提高对酒后驾车Σ害性的认识,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驶车辆;严禁超速行车、强行超车、开英雄车、赌气车,闯红灯、闯单行线、随意变更车道及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接发短信等Υ章行为。
与教职工签订“责任书”是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对私家车管理的又一举措。前段时间,学校已指定了停车范Χ,划出了停车线,车主们都能按要求停放。学校的重视,车主的规范行车、停车,必定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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