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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与行走教学》-第九章 校外行走

时间:2008-06-23 00:00:00  来源:  作者:

《定向与行走教学》-第九章    校外行走

    校外行走,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在社会环境中定向与行走的教学实践活动。
    校外行走包括“校外组织教学”和“个体校外活动”。两种不同的教学形式,都是基础教学与训练和应用教学与实践所掌握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运用。

第一节   教学目的和意义

    一、教学目的
    校外行走教学的目的,是通过“校外组织教学”和“个体校外活动”的不同教学形式,使盲生在教师指导下实地应用和具体实践已学过定向与行走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高盲生在陌生环境中准确定向和安全、有效行走的实际能力。
    二、教学意义
    盲校定向行走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使盲生走出校门步入社会。校外行走教学,正是实现这一最终目标的关键环节。
    通过“校外组织教学”和“个体校外活动”,可使盲生巩固已掌握定向与行走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并在新的环境中得以实地应用和具体实践,进而了解校外道路概况,认识相应的社会环境,发展智力,拓宽认知范围。
   “校外组织教学”和“个体校外活动”的行走实践,也是思想品德教育的课堂。良好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实施每个校外教学项目的重要保证,每个教学项目的完成不仅是盲生校外走向与行走能力的增强,更是对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和积极进取精神的培养。
    总之,校外行走的教学成果,是为盲生适应社会和实现自身价值奠定了思想和行为基础,也是为他们走向新生活迈出了前进的一步。

第二节   校外组织教学

    校外组织教学,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盲生在校外的实地环境中,进行定向与行走的教学实践活动。
    一、单项性校外教学
    单项性校外教学,指某项教学内容到校外实地感知、体验和实践的教学活动。
    在定向与行走教学过程中,凡有涉及校外的某项概念、基本训练和应用实践的教学内容,在可能的条件下都应组织盲生到校外的相应环境中进行实地讲解和感知教学,并在盲生形成正确认知的基础上,指导他们实际应用的具体方法。
    例如:进行城镇街道“路面设置”教学时,在教师讲完“路口护拦”等单项教学内容后,组织盲生到校外附近街道带有护拦的路口处,让盲生实地感触护栏在路口处设立的位置和形式;同时,指导盲生持杖探索护栏及其通往人行横道的开口,做好通过人行横道的“垂直定位”。
    二、综合性校外教学
    综合性校外教学,是把定向与行走某些涉及校外的教学项目,集中到校外逐项实地感知、体验和实践的教学活动。
    综合性的校外教学,要根据盲生的实际能力和本地区的“街道路式”“路面规制”“路面设置”及“沿街房屋编码”等路况,把需要实地感知、体验和实践的教学项目,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出一条可供盲生行走的路线,组织盲生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和技能沿路实地进行定向与行走,使之建立起“城镇街道”完整而立体的现实概念。
    三、校外教学计划
    校外教学计划,指实现校外教学目的的步骤、方法和安全等方面措施的制定。
    无论是单项性校外教学还是综合性校外教学,每次组织盲生进行校外教学活动,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外教学计划,特别是每个教学环节的组织和安排更要周密和严谨,确保安全。
    教学计划首先应明确本次校外活动的“教学目的”,根据目的确定“行走路线”“行走方式”“安全措施”和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与帮助”,以及全程教学的“活动时间”。“课后总结”要对每个盲生做出客观的效果评价,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要求。
   (-)教学目的
    本次校外教学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
   (二)行走路线
    1.全程路线
   (l)起始地点和行进方向。
   (2)归返地点和行进方向。
   (3)终止地点。
    2.途经场所和路段
   (1)从起始地点到归返地点,途经主要的场所或路形、路面质地、路面设施等路况,以及明显的定向线索和行走路标。
   (2)从归返地点到终止地点,途经主要的场所或路形、路面质地、路面设施等路况,以及明显的定向线索和行走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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